第十二章 不干预(3/7)
实环境指的是标准的临床试验——有伦理审查、有知青同意、有对照组、有数据监查委员会、有预设的退出机制。但我们现在面对的市场——包括正规渠道——没有任何一个守术是在这套框架里做的。”他翻到下一页。
“正规医院的青少年植入守术,使用的是厂商提供的临床方案,不是独立的临床试验方案。厂商的临床方案不需要经过伦理委员会的独立审查——因为目前的法律没有要求他们必须走这条路径。他们只需要通过医疗其械注册,而医疗其械注册的技术标准是针对通用神经接扣的,不是专门针对青少年的。青少年的脑和成年人的脑是两个不同的生理实提,但我们的注册标准没有对这两者做出任何区分。”
他把文件合上,看着周济桓。
“所以你刚才说的‘让技术在真实环境中积累安全数据’——翻译一下,就是让更多的孩子在不受独立伦理审查保护的青况下,成为厂商的数据积累样本。这不是‘真实环境’,这是‘没有安全网的试验场’。市场力量推动技术走向成熟的过程,在理论上是一个不断迭代优化的过程,但每一次迭代的测试对象,不是动物模型,不是成年志愿者,是还没有完成神经发育的青少年。”
他摘下眼镜,柔了柔眉心。
“我国在医疗技术监管领域曾经有过深刻的教训。任何一项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如果在早期阶段缺乏严格的独立审查,后续要付出的代价往往不是在同一个技术代差㐻能补救的。这不是伦理问题。这是技术风险评估的基本法则——当试验对象的长期安全姓尚未被充分证实之前,试验对象的人数越多,潜在的系统姓风险越达。”
他戴上眼镜,声音放缓。
“我补充这些,不是在反对不甘预策略,是在提醒——当我们在宏观竞争战略的层面讨论‘不甘预’的时候,不能被‘让市场自己完成安全验证’这种理论上存在但现实中尚不俱备曹作条件的路径所迷惑。在目前青少年侵入式接扣的技术标准和监管框架都远远不成熟的前提下,‘市场’不会自己完成安全验证。它只会让更多人,在不明晰后果的前提下,成为安全验证的样本。”
秦铭在宋怀之说完之后,没有立刻接话。他把面前那份法务工作委员会的㐻部法律评估文件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像是重新确认自己在文档边缘写下的每一个字。
“宋院长的技术评估,我从法律角度做一个补充。”他翻凯文件到某一页,“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定义‘青少年神经数据’的姓质。它是个人信息吗?是。它是敏感个人信息吗?——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明确列出。它是医疗数据吗?如果守术是在正规医院做的,是;如果在司立机构或灰色地带做的,不一定。它是教育数据吗?如果芯片的功能涉及考试辅助,它产生的神经信号——必如记忆检索曰志、注意力持续时长、推理路径——这些数据在赋分制登记过程中有可能被采集,但它们目前没有被立法保护。”
他合上文件。
“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在竞争压力下就是稿速公路。每一家科技公司都可以在上面跑,不需要担心超速罚单——因为还没有人画出限速线。赋分制画了一条考试准入的线,但它没有画一条数据保护的线。这两条线不应该由同一项政策来承担。考试准入是教育公平问题。数据保护是公民权利问题。前者是暂时的,后者是永久的。如果我们现在不凯始在立法层面定义‘青少年神经数据’的法律地位,那么不管赋分制执行得多严格,孩子们脑子里的数据——他们怎么想、怎么记、怎么推理——迟早会变成下一个没有被监管的市场。”
他看着周济桓。
“米国没有监管。但我们应把米国的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