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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的特质。这种喜欢,放在博阳郡王身上,只能说高贵的身份是锦上添花,独一无二的矛盾又和谐的气质是他的根本。
像是散发着璀璨光芒的宝石,那璀璨的光芒总是那样刺眼,可那刺眼也是好看的,像是把那亮度直接刺到眼底,让眼神不得不被吸引,被牢牢地系在上面。
宋婉还记得一周目博阳郡王一出场的时候,她本来是跟着宋婷去偷看王允之是哪个的,可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场中的热闹,不是孙览跟人比剑的是非,而是那披着大氅走出的博阳郡王。
白皙的肌肤看着就没什么血色,偏唇是红的,正如那日雪中红梅,在寒冷的天气绽放的花,本应该有着柔弱的姿态,可于他身上,就是一种傲视风雪的凌然。
又冷,又傲,又艳,让人移不开眼。
哪怕他的身材恐怕只有身高撑着,体重肌肉什么的恐怕都是羸弱那一挂的,但他的气场,足够压下满场的人,成为那个必然吸引目光的吸睛点。
那时候她就只看到他了,是啊,那时候她就只看到他了。
有些喜欢,当时没觉得什么,可能只是多看了一眼,可多年后,还能清晰想到那一眼,想到那时的心境,如何能说不是喜欢呢?
所思所想,只在刹那,明晰自己的心意之后,宋婉再抬起头来,目光之中就多了些坚定:“郡王,我喜欢你,你如果没有喜欢的人,那就喜欢我吧。”
【作者有话说】
晚安!
元旦快乐!新的一年,不要缺乏重生的勇气!接受自己所有,继续前行。生活需要姿态,人生不需要舞台,快乐开心最重要!谁又不比谁多活一生,绝不内耗!加油!
第794章 第794章
九周目
博阳郡王即便病弱,但他的身份地位,他的长相能力,从来都不乏倾慕者,只是那些普通的倾慕者,轻易走不到他的面前,也没有胆量能够对着他说这样的话。
喜欢,喜欢吗?
喜欢什么,喜欢他吗?喜欢他什么?
很想要嗤笑质疑的,博阳郡王太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够带来多少倾慕,但他对上宋婉的那双眼,有些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水晶般剔透的瞳仁黑得发亮,那明耀的光如同浮光跃金般璀璨,只是她眼中的风景,好像就已经让人目眩神迷。
再看宋婉,博阳郡王也不得不承认,她对自己是有吸引力的。
谁能不喜欢美丽的存在呢?
从她一进门,那个在宋老爷口中“乖巧听话、寡言内秀”的形象就被彻底推翻,她就那样平平常常地走进来,却像是他跨越万水千山才能看到的最美风景,只一眼,就让人心悦诚服。
而她的美,从来不死板,不是画上的美人,无论多么生动的画笔,也不能让那美人鲜活灵动。
蓬勃的生命力好像是春天的那一缕光,那最早的花,那最清爽的雨,淅沥沥的春雨之中,一枝明艳的嫩黄吐蕊,只是看着,便已经闻到了一种属于春日的芬芳。
印象由此刷新,却只是第一次。
然后是第二次,发现她很会装。
第三次,发现她演得很真,哪怕假哭都很美。
第四次,发现她很大胆,她是怎么敢要求跟自己交易的呢?又是怎么敢,直接开口就要当他的未婚妻呢?
心绪仿佛因此凌乱,本来安静等待时候的那种沉静,脑中的诸多算计,不得不被推翻好几次,一次又一次,她总是在刷新他的印象,让他看到她多变的另一面。
第五次,敢跟男人抢东西,被握
